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与复核办法
2025-04-21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是各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为保证师资质量,在教育系统逐步实行教师准入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一项考试。
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无犯罪记录,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均包含《综合素质》,幼儿园教师资格增加《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增加《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中职教师资格增加《教育知识与能力》,面试科目统一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考试在多数省份一年举行两次,一般笔试安排在3月和11月。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
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